Photo123舊照片掃描服務(www.photo123.com.tw,以下稱「本服務」)。請您於訂購本服務前,先將本服務合約書審閱完畢,並同意本服務合約書之全部內容後,始支付本服務訂金並開始使用本服務。如您對本服務合約書之全部或部分不同意者,請您勿支付本服務訂金或使用本服務。本服務合約書條款如下:
第1條:服務範圍及限制
1. 本服務目前限於www.photo123.com.tw所提之服務,其他文件暫不提供服務。
2. 若照片有發黴、嚴重污損、沾黏難以分離或有其他經本公司判斷不適於掃描者,本公司將不進行掃描。
第2條:本公司會員
1. 您同意於申請使用本服務時,同時加入本公司會員,您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將由本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予以保護。您同意本公司得以電子郵件、簡訊或其他方式提供您本公司各項服務及相關優惠訊息。
2. 您所申請之帳號、密碼,將得於本公司後續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中登入使用。
第3條:訂金與服務費用
1. 您若須使用本服務,須先依本服務頁面所載金額及方式繳交訂金,繳交訂金後,視為本服務合約書已成立生效。
2. 本服務費用之計算如本服務頁面所載之費用(www.photo123.com.tw/howitcharges.php),本公司將於掃瞄完畢後,通知您上網登入後,檢視掃瞄照片縮圖。為確保您的權益,本公司提供您可以剔除20%不需要的照片,並依您所選擇之照片數量計費(惟不得低於定金)。
第4條:照片交付及處理流程
1. 您同意自行負擔將委託本公司掃瞄之照片,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遞送至本公司下列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13街18號),遞送費用由您自行負擔。請將照片自相簿中取出後遞送,以減少運送成本及處理時程,如連同相簿一併遞送者,本公司恕不提供掃描服務。
2. 本公司於收悉您所遞送之照片後,將儘速以人工進行照片篩檢,並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您本公司已收悉所遞送之照片,若您於交付貨運或快遞公司後5個工作天內仍未收到本公司所寄發之電子郵件或簡訊,請盡速與本公司或您的貨運、快遞公司聯繫。
3. 本公司於照片掃瞄完畢後,將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您上網確認是否有需剔除之照片,若您未於收悉前開通知後10日內進行剔除者,視為您同意全部接受。
4. 本公司於您確認照片剔除程序後,將自動以系統結算您該次委託照片掃瞄之費用,並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您進行繳費。您應於7日內完成繳費。
5. 本公司於確認您完成繳費後,將於3個工作天內將您選擇之照片電子檔燒錄於光碟後,併同您所遞送之照片快遞給您。物流公司將於遞送前與您聯絡,請您確認於約定之時間,有人可以收取快遞物件。遞送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6. 本公司將於完成前開處理程序後,保留接受您委託掃瞄之照片電子檔3個月,除有消費爭議或其他特殊情事外,並將於3個月屆滿後刪除該等照片電子檔。若您於3個月內有發生光碟遺失、毀損或其他情形,有需要本公司重新燒錄光碟提供給您者,請與本公司聯絡或上網至本服務網站提出需求,本公司將於收悉您所繳交之工本費(新台幣100元),協助燒錄光碟寄送予您。若超出前開期間,則無法提供服務,敬請見諒。
第5條:隱私權保護
1. 本公司認知並了解您所委託掃描之照片,可能包含個人隱私,惟照片掃描服務依現行技術人工檢視仍屬不可避免之程序,本公司將盡力確保您的隱私,惟若確屬個人私密照片不宜外流者,建議不要使用本服務,以徹底杜絕外流之可能性。
2. 除以縮圖之方式供您上網檢選、剔除照片外,本公司不會將您委託掃描之照片電子檔放置於網路上,以確保您的照片不致外流,並於照片剔除確認程序期間屆滿或確認後,刪除該等照片縮圖。
3. 除有消費爭議或其他特殊情事外,本公司將於您委託掃描之照片遞送予您後3個月,刪除照片電子檔,以確保您及照片中相關人士之隱私權。
4. 除本合約書另有約定者外,本公司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公司隱私權政策提供您有關個人資料保護及利用。
第6條:注意事項
1. 本服務掃描照片成果,其規格於本服務網頁所載。
2. 請勿提供涉及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或有違反法律規定之照片委託本公司掃描。
3. 本公司所提供照片掃描服務,將使用掃描軟體自動校正照片,以獲取較佳之掃描結果。掃描結果可能與實際照片目視有些許差異,若您認為與您期待不符,請透過剔除之程序將該等照片剔除。
4. 如您收悉本公司所遞送之照片後,發現照片有毀損、遺失或其他事項,請儘速與本公司聯繫,本公司會儘速查明確認原因歸屬,並回報確認後續處理事宜。
第7條:終止或解除契約
1. 本服務屬於客製化服務,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有關7天猶豫期間無條件解約退款規定之適用。惟為確保消費者之權益,您在寄出照片前,得隨時通知本公司退還您所支付之定金(若以匯款方式退還,銀行所收取之匯款手續費由您負擔);若在您寄出照片後,請您儘速與本公司聯繫,本公司將收悉照片後,將就您所支付定金扣除寄送費用後,將照片返還予您;若本公司已進行掃瞄服務,則恕無法退費。
2. 若您未於本服務合約書所定之時程完成繳費者,即屬違約。本公司有權再次通知您進行繳費或逕行終止當次委託,沒收您所繳交之定金。
3. 若本公司終止當次委託者,您同意本公司以郵寄方式將您所遞送之照片寄送至您註冊本公司會員時所留存之地址,並以交付郵寄時,解除本公司之保管義務。若您因故未能收悉者,本公司不負保管責任。如經郵遞單位退回由本公司代為保管者,每一日酌收新台幣50元之保管費,您於清償保管費後,得取回該等照片。
第8條:責任限制
1. 本公司不擔保本服務掃描成果,完全符合您的需求或可作為商業或其他特定用途,並本公司不對因未能提供完整掃描或即時掃描服務,對您或任何其他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2. 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委託之物流業者之因素,致您的照片有毀損或滅失者,您同意按物流業者所定之賠償規定受理補償。
3. 如依法令或契約本公司負就本合約相關事項負賠償或違約責任時,您同意本公司所負賠償責任,以您所支付予本公司之費用,或當次掃瞄之最高費用,作為本公司賠償責任之上限。
4. 除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您同意免除本公司負責人、經理人、受僱人或其他本公司約、聘雇人員之違約或賠償責任。
第9條:同意及通知
1. 您同意就本合約有關之事項,得以電子文件為意思表達方式,就本合約之成立,並同意以線上點選同意之方式為之。
2. 您同意本公司得依您於註冊本公司會員時所留存之電子郵件或行動電話號碼,以電子郵件或簡訊之方式,就本合約相關執行事項及進度通知您,並於該等電子郵件或簡訊發出時,即生送達之效力。您並得隨時至本服務網站登入您本公司會員帳號後,確認有關本服務之進度。
第10條:其他
1. 關於本合約所生之一切權利義務關係,非經他方書面同意,不得移轉其權利於第三人,或由第三人承擔其義務。但本公司併同本服務業務移轉或將本合約之權利義務移轉予本公司關係企業,不在此限。
2. 本合約及本服務網頁所公告之收費表或其他注意事項,構成雙方當事人就本服務之完整合意,並取代雙方先前所為之一切口頭或書面協議。
3. 本合約之解釋及履行,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因本合約產生任何爭議,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雙方同意以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4. 本合約如有變更之需求,由本公司變更後經您點選同意後適用之。
您可以貼上您網路商店的條款。